1.负责学院纪检、宣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
2.负责学生党建工作,招生就业奖惩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贫困生资助和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学院档案工作;
5.兼管学院日常党务和行政管理;
6.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