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2年9月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气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师大政发〔2021〕41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公称容积为0.4L~30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70MPa(表压,下同)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