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国家正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网络强国”、“一带一路”等重大倡议。为积极响应国家“新工科”教育理念,推动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天津师范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特制定“未来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以下简称未来工程师计划)。
该计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等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培养教育计划。
未来工程师计划对于实现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工程人才,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培养模式
1.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观念,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以实施未来工程师计划为突破口,进一步体现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2.基本原则和培养模式
遵循“导师指导、师生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以学院实验中心相关实验室、学科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及开放实验室为基地,选择优秀本科生从二年级下学期(第四学期)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入未来工程师计划体系,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开发新实验、进行发明和制作、企业产品开发或学生科研立项。具体原则如下:
(1)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严格遵循“以生为本”原则,具体负责申报学生的选择与确定、中期考核与最终考核标准的选择与确定以及培养过程中的各类具体事项。
(2)未来工程师计划制定三类培养目标:专业实践类人才、科研类人才、创新创业类人才。导师可以从中选取一类目标,开展定向培养。
(3)进入培养计划的同学,具有一年的试用期,一年后由导师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培养。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未来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工作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吴虹
副组长:张宝菊、宁睿英、王为
成员:刘瑞安、穆嘉松、张重、韩广琳
工作人员:徐墨瑄、史君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总体指导未来工程师计划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论证。
副组长:负责未来工程师计划重要政策措施的协调、制定和决策,重要问题的协商解决,领导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成员:负责协调导师参与未来工程师计划,汇总教师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
工作人员:负责学生申报、审核、汇总、整理等具体实施工作。
三、系统平台
未来工程师计划的申报、选拔、中期考核、最终考核均在“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未来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管理系统”内实施。该系统将实现如下功能:
1.系统可以显示所有培养教育导师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授课程、专业方向、科研成果,项目课题、以及对申报学生的具体要求。
2.对未来工程师培养教育体系学生的选拔要求。
3.学生的申报平台,包括注册、选择导师、选择课题、提交申请、打印表格。
4.导师审核、选拔、确定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名单。
5.对进入未来工程师计划的学生,实行中期考核。
6.对进入未来工程师计划的学生,实行最终考核。
四、实施程序
1.二年级下学期的本科生,在系统内了解导师的基本情况、科研方向及培养目标,根据自身的兴趣和实际能力,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在系统内自愿提交申请。
2.导师在系统内浏览申报学生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实际需求以及申报条件,对学生进行审核和选拔,并初步确定加入培养计划学生名单。
3.经未来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工作小组商议,确定最终名单。
4.对进入未来工程师计划的学生,实行中期考核。
5.对进入未来工程师计划的学生,实行最终考核。
五、人才选拔
1.未来工程师计划申报,以学生自愿申报为基本原则。
2.未来工程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政治素质过硬,在校期间无违法乱纪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专业课成绩排名位于专业排名前35%。
(3)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同时具备致力于科研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4)身体健康。
3. 对于选拔出的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如果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中途不能按照导师要求完成培养计划,导师可向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经工作小组集体决定,可以取消其培养资格。同时,如果在第4学期没有申报培养计划,在第5学期,还可以提交申请,按照上述程序进行选拔,通过后,可以进入培养计划。
六、考核方式
三类培养目标分别设立三类考核标准,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研究或开发工作;根据承担任务的不同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考核,需将参与研究的项目内容整合到毕业论文中。
七、奖励政策
1.培养计划学生发表文章及参加科技竞赛获奖,导师与学生的奖励按照学校、学院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2.对于积极参与培养计划的导师,计算40个(课时)工作量;对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总结出经验并加以推广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3.进入培养计划体系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免试保送研究生,在毕业时优先推荐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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