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说明
(一)根据学校文件,凡是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外语水平要求:
①申请非艺体类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英语专业推免生申请所有专业均须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③修读其他语种专业的推免生申请所有专业均须达到相应语种全国大学四级及以上水平。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办法
1、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院(部)。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复试录取工作
(一)研究生录取及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各学科专业由学科带头人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专业面试专家组由我学院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二)录取专业
1.信息与通信工程;
2.智能科学与技术;
3.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4.人工智能。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两部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2.复试的组织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以面试方式进行,占复试总成绩20%;复试科目为“C程序设计”或“现代通信概论”,二选一。
(2)外语面试是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20%。
(3)实验(实践)测试主要是动手实验(实践)能力的测试,以面试(非笔试)方式进行,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10%。
(4)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对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对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的考核,对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50%,其中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10%。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分项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0%+外语面试成绩*20%+实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
(6)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题作答,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组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7)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10月9日上午9:00于博理楼D410面试;
(五)录取原则
考生复试录取结果情况将在我院官网主页发布,请考生关注网上信息。对于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在网上系统中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我院录取坚持学业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各专业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参加复试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院系所的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树人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
被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我院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16日前完成。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我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各学院(部)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022-23765018(学院研招办)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网上确认。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