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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 招生测试细则
2025-06-13 20:10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文件要求,在确保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杨庆、张宝菊、华阳、张重、张博

测试专家组:杨庆(组长)、张宝菊(组长)、华阳、张重、张博、刘瑞安、穆嘉松、韩亮、张秀、陈劲

二、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

审核通过的考生,6月19日(周四)14:00,在博理楼D410进行测试。

三、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

四、测试要求

1.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一卡通、《准考证》等证件入场。

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3.测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部分都属于秘密,参加测试的考生和专家个人不得对测试进行录音录像。

五、成绩构成

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5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50%。测试由各专业(领域)测试专家小组负责考核,出席测试的专家不少于5人,成绩由每位测试专家(领域)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判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六、测试流程

测试当天,考生测试次序随机确定。每位考生先当场随机抽题作答,再对测试组专家现场提问进行回答。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较多的可采用多组同时测试。测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七、录取方式

1.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将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招生服务中心。

2.测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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