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精神和《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积极稳妥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天津市和学校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依规公开招生信息等。学院设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2-23761628 。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命题专家组和若干面试专家组。命题专家组负责开展复试试题的命制,并按照要求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组长由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等资深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面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小组面试工作、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面试情况等。
命题专家组、面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规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国家分数线”确定的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本学院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规定的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执行。
(二)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计划招生人数 |
已录取推免人数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全日制 |
19 |
0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 |
11 |
0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全日制 |
25 |
0 |
人工智能 |
全日制 |
27 |
0 |
(三)复试人数比例
对于非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计划招生人数减去已录取推免人数)的120 %。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四)各专项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办法详见相关专项计划的复试说明(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4)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类获奖证书等作为补充材料。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同时要提供入伍前高校学生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4.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证书及考核结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
(1)2026年4月1日(周三)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2)2026年4月14日(周二)调剂考生复试。
复试事项 |
时间2025.4.1(周三) |
地点 |
资格审查 |
上午8:30-9:00 |
博理楼D409 |
面试 |
上午:9:15-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现场复试地点: 博理楼D409
现场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校。
3.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考生登录“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tjnu.edu.cn/logon)查询到进入复试的结果后方能缴费。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
缴费时间(一志愿):2026年3月27日15:00—3月30日8:00,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组成:复试主要由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组成。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面试方式进行,占复试总成绩20%。
(2)外语测试是英语口语和翻译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占复试成绩20%。
(3)实践(实验)测试主要是实验操作技能的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10%。
(4)综合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50%。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科目:《电路分析基础》和《数字电子技术》。
参考书:
《电路》 邱关源 高教出版社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六版)》 阎石 清华大学电子学教研组 高等教育出版社
(6)面试考核部分,在每组专家打分成绩基础上,复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值计算的方法以消除不同组之间专家打分尺度的差异。
6.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成绩 = 专业测试成绩×20% + 外语测试成绩×20% + 实践(实验)测试成绩×10% + 综合面试成绩×50%。
7.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2.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初试总分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3.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录取至该学科专业招生限额仍有名次并列的考生,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六、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9.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示公开
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关于调剂
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关注本学院网站近期通知。
九、咨询与申诉渠道
咨询方式:
电话:022-23761656(工作日9:00-17:00)
官网:https://dzytx.tjnu.edu.cn/
申诉渠道:
电话:022-23761628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本细则由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
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天津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关于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
2.自觉服从天津师范大学、复试学院(部)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
4.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5.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6.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本人若违背上述各项承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2026年 月 日